分卷阅读317
,腰间好像钢铁铸的一样,狠狠又是一沉,一下子就能攻城略地,君临天下。“啊!!——”承怡凄艳的叫声,哭中都带着魅。他的两只油手胡乱打着崔碧城的后背。老崔可不管这些,他只管学了那些粗野的动作,似乎自己的工地上那些一天领十个大子的汉子,正在汗流浃背的打夯。一下……两下……三下……逼窄的甬道似乎逐渐滑腻起来。这下子,搅的老崔越战越勇。他用尽了全身的气力,搅动着木榻跟着咯吱咯吱的乱晃,承怡被cao弄的四蹄乱飞,他到也没闲着,使了自己吃奶的力气,抓、挠、咬、啃、撕、扯、打,换着花样的折腾老崔。崔碧城越干越不是滋味,心想着,“文湛那个小狼崽子折腾你折腾的的比这还欢实,怎么也没见你这么不情愿?怎么到我这儿就不成了?我就弄你,就弄你!”想着想着,他自己跟自己较劲。脑袋中的火气全到腰上了,那里跟铁杵一样,犹自奔腾不休。小半个时辰后,承怡已经没力气再折腾了,身子就软了下来,只剩被迫分开的两条腿,软软的环着老崔的腰,让他跟四月时节的叫春的驴子一样,撒欢的都没边儿了。老崔是狠狠亲了承怡之后,才偃旗息鼓的。身上的东西全灌给承子之后,他只觉得全身跟浸了酥油似的,舒畅的都快升天了。他伸出手,把承怡的下巴扣住,亲他的嘴巴,可是看到他的眼睛的时候,心中犯了个突,那样的冷漠,冷漠中都带了仇恨了,他心中惊痛,就这么一哆嗦,就醒了。原来是梦。崔碧城睁开眼睛,左右前后上下看了看,好像是姑妈的寿春宫,他想要起来,却感觉肚子那边压着什么,重的很,他仔细一看,承怡爬在他的肚子上,睡的正香甜。老崔的心骤然之间裂了,热烘烘的什么东西,从里面喷薄而出,盈满期间。他伸出手,掐了承子的耳朵一下,而承子并没有醒,只是流了口水,伸手抹去,然后探出两只手,把老崔的被子抱的紧紧的,继续睡,瞧他的笑,似乎梦里有一个盆子包子供他享受。崔碧城也笑了。只是,他的笑中,有一味痛彻心扉的苦。只有他知道。那是他,永远无法触及的珍宝。咫尺天涯。第二十四卷礼乐征伐第221章“老崔,太子说他欠你的,让你自己去拿。你去呗。”我说话,崔碧城却听不到。他躺在床上,眉清目秀,睡的正香甜,似乎人世间的一切纷扰都已经与他无关了,此时的他,显得异常无辜,好像一朵白莲花。我打开我娘递过来的诏书,缂丝的,精致华贵,上面印着本朝书法名家、内阁辅政大臣粱徵的蝇头小楷:——皇太子文湛,地惟正嫡,位居明两。训以诗书,教以礼乐。而其疏远君子,亲昵群小。恶暴戾yin乱,难出诸口,桀纣不足比其恶性,竹帛不能载其恶名。岂可守器纂统,承七庙之重;入监出抚,当四海之寄。文湛宜废为庶人。大郑千年弘业,朕治平之世,断不可托付此人耳。这封诏书,短短的几行字,我却好像看了一辈子。我合上它,它就像一只蛰伏的怪兽,张嘴是要吃人的。我娘对我说,“这是皇上下的废太子诏书,刚颁布给内阁的粱徵和楚蔷生,还没有明发上谕,昭告天下。因为太子在雍京的势力太过强大,皇上怕骤然之间变起肘腋。”我把诏书放回檀木盒子中,“我的亲娘哩,这事儿跟您没关系,这不是女人该管的事儿。我把诏书拿给楚蔷生,你就把它忘了,只当你从来不知道有这档子事。”“儿子。”我娘伸出消瘦的手指抠住我,“这诏书,是皇上给你的。他让你拿着诏书出雍京,调集宣大总督尹名扬,以及辽州聂督师的兵马进京勤王。尹名扬是你岳父,聂于枫是他的弟子,你去最合适,而且,如今,只有你能光明正大的出雍京城,太子的人,不拦你,也不搜你带的东西。”她双眼定定的看着我,眼神中带着祈求,还有一丝难以化开的酸楚,“儿子,去吧。”我深吸了一口气,把嗓子眼里的血气给压了下去。我说,“皇上不应该废太子。他属意越筝,可是越筝太小了,他压不住局面。也许十年后越筝会成为另外一个文湛,可是,皇上的身子,怎么可能等得了十年?要是皇上在这几年龙归大海了,难道,真的让楚蔷生总领国政,到时候和越筝分庭抗礼吗?如果越筝强,楚蔷生死无葬身之地,如果越筝弱,那么,就忍心看着我大郑的基业毁在悍臣名相之手吗?前朝宰辅裴东岳的教训还不够吗?”听到裴东岳的名字,我娘的脸色突然之间大变。她扶着自己的胸口,倒退了两步,坐在椅子上,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,“不要提那个人的名字。”我给她顺了顺气,两忙答应,“知道了。”她有些哀伤的说,“娘是个女人,不懂什么国政,也不懂什么千秋万代之后的事。我只知道,如果七殿下能成为太子,他还小,管不住那么许多事,他和你素来亲厚,你的日子就好过多了。如果文湛登基,娘怕,……太子,他不会放过你。”她心碎的看着我,“难道,你真的像一辈子住在皇宫里,像个女人那样侍候文湛吗?那绮罗怎么办,为娘怎么办?你爹就你这么一个儿子,他英雄一世,娘不想你被糟蹋到那步田地,让我死了也没脸去见他。”说完,她拿着手绢堵住脸,也不见哭声,只是肩膀一动一动的,我搂着她,心中一片混乱。我抱着她,安抚般的说,“娘,这事儿你得让我想想,这事儿实在太大了,关系着社稷的命脉,还有咱们一家几十口子人的性命,还有,文湛的性命。太重了,实在太重了,我得掂量掂量。”离开了我娘的寿春宫,我像个游魂一般,漫无目的走着。沿着天街到了太液池,我挑拣了一块清净背人的地方坐了下来,这里疏影横斜,暗香浮动,极目望去,浩渺的太液池水没有边际。我又仔细看了看,总觉得这里很美。嗯,是个适合埋骨的地方。我的指甲用力掐着头,我觉得我头疼的快要炸了。此时,一个冰美甜酸的剥皮葡萄凑到我嘴边,我张嘴咬了下去,低头看,越筝的小胖手举着一盘子的葡萄珠子,两颗黑眼睛丢丢的看着我。——文湛……那个年代,我还可以肆无忌惮的叫他宝贝儿,也可以肆无忌惮的把他抱在怀中,可以去亲他的嘴巴,还有清秀的脸蛋。我忽然感觉到恐惧,也许,那个年代才是真实的,也许,十三年的光阴似乎从来没有流淌过,也许,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