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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吃下去,他就能成为一个正常人,尽管药效只有几个小时,并且越来越短。已经足够了。林谦转过身,在对方的满腹疑问还没有问出口前,堵住了他的唇。突如其来的吻让萧遥措手不及,两人唇齿间全是水果的清甜,疲惫又深情的吻,让人不由自主沉溺。林谦的舌尖尝起来有点苦,大概是残留着药剂的味道。那苦味拉回了几分混乱的心智,萧遥正要推开,却被林谦拉着又转了个身,后背一下抵在了冰凉的洗手台上。瓷砖台面上残存的水渍一下浸透他的衬衫。嘶——好冷,萧遥整个人抖了一下。他的后背那么冷,可是偏偏他的身前又是温暖的。他的体温,隔着两层布料传递过来,如烙铁一般。林谦抱住他,抱得很紧,力道像是在海面上抱一根浮木那般,很没有安全感的拥抱方式。“你到底怎么了……”萧遥问。“回去后,我再告诉你。”林谦摸了下他的脸。掌心有汗。“你想要知道什么,我都告诉你。”林谦说。************聚餐后,萧雷一行人从店里出来。不过才七点钟,天还没有彻底黑透,几人对着车流涌动的大马路,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。聊着聊着几人又来了兴致,有人干脆提议再去喝两杯。反正时间还早,这个提议连洛雪扬都没反对。只有萧雷说是身体不舒服,先走了。谁都知道是借口。洛雪扬也知道。不过他还是没开口留他,尽管这可能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。直到几人在最近的酒吧坐下来,众人还是觉得不可思议,“笔落,你竟然没留他?”“是他自己要走的。”洛雪扬说。是他不想留下来,他还要去逼他做什么。吵了那么多次,挣扎过,也思考过。他已经自私了那么久,也该为他考虑一次了。如果像他说的他真的让他这么痛苦,那就放他走吧。“别开玩笑了,你真的能放弃阿雷?”没人相信。“为什么不行。”要忘记一个人其实并不难。有个很靠谱的说法,忘记一个人的时间,差不多等于两人在一起的一半。如果这么算的话,只需要四年而已。他曾经尝试过一次,本来已经快成功了。第一年他在气头上,第二年他忙着见异思迁,第三年他的所有见异思迁均告失败,到第四年的时候,他已经不太记得他长什么样子了。可是有一天他忽然很想喝酒,喝得烂醉的时候他又什么都想起来了。他的脸他的声音,甚至最后一次吵架时,他摔门离去时最后一眼望见门缝里他遮住眼睛的样子。那一刻,那颗他以为不会痛的心又开始痛了起来。无边的思念像是要将他凌迟而死。那天是萧雷的生日。他只好回来。因为他觉得再不见他真的要死掉了。功亏一篑。没关系,现在只要回去把剩下的半年补上就差不多了。如果还是没用,无非是重新在等个四年而已。时间过得很快的。洛雪扬心想。“唉,好不容易见上你一面,结果你又要走啊!”他们也是才知道他明天就要走的消息,一个个都很吃惊,毕竟他们都听说他才回来不久。“你还说什么想要来看一眼你当年建立的社团,结果你根本看都没看嘛!”“我还以为你要回落金社呢?”洛雪扬只是喝酒,有些事没必要说出来。他不过想要找个借口,在离开之前见他一面。“不过你要是想回来也没戏。虽说你是前任社长,现在除了我们这些老家伙,估计社里也没人认识你了hhhhh”“人的忘性本来就是很大的╮(╯_╰)╭”“毕竟看脸的社会,最后也只记得脸了~”他们聊着聊着想到了刚才的饭局,不由感叹:“同样都是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,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?有那么好看的一张脸,是个人都会动心吧?”“有那么夸张吗?”洛雪扬不以为然,他就没觉得有什么稀奇。“你眼里只有阿雷,当然跟一般人不一样。”洛雪扬翻了个白眼,不打算跟人扯下去。就算不加他这层滤镜,萧雷也比这些人好看多了。“你看看你,整天就知道阿雷阿雷的,都多久没正眼看过别人了。当初你说把落金社送给阿雷的时候,我可是举双手赞成让你滚蛋的,反正你这家伙整天除了吃醋根本一无是处……”洛雪扬听得很不舒服,“我有那么糟糕?”“何止。你还记不记得,你当评委那次……好好的潜力股,我当时打包票他会红的,结果被你给涮下来了,现在想起来都好气。”洛雪扬回忆了半天没想起来,“你在说什么啊?”在提醒下,他才隐约记得有那么回事。不过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。做过的坏事也不止这一件。洛雪扬不怕被人骂,也不介意当坏人。因为雷雷金是不一样的。他必须是干净的。如果不是因为萧遥,这世上根本就不会出现黄金甲。“后来那个新人换了马甲,换了社团,不过那声音一听就认出来了。你知道当初被你踢掉的新人有多红吗,毫不夸张,已经赶上了阿雷最红的时候……”“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……就因为人家说了句喜欢雷雷金……”听到这句话,洛雪扬忽然也想起来了。想起来的同时,他又苦笑了下。他总算想起那个声音像谁了,他都觉得好笑,即使隔了那么久,只要是与那个人相关的事,即使是细节,他竟然都记得清楚。这样的话,什么时候才能忘掉呢?第54章洛雪扬醒来的时是在出租车上。他脑子有些混沌,只隐约想起被人扶上车的片段。洛雪扬撑着车椅坐起身,觉得整个身体都轻飘飘的,像是出窍的魂灵。他喝了很多酒,却并不难受。车窗开着,风很大,带着劲道的晚风如刀片刮在他脸上,寒冷刺骨,有种会被割成碎片的错觉。洛雪扬拢了拢外套,望向窗外,穿梭在夜色中的建筑像极了一张张冷漠的脸。他眯着眼睛,瞧着远处晃动如魅影的几棵香樟,觉得有些眼熟。他问司机,“前面是不是鸣凰高中?”“是啊,你也认识啊,我小闺女过几天就要去那里上学了,市重点可不好考啊……”司机是个四五十岁的本地人,浑然忘我地讲起他的宝贝女儿,也不管别人想不想听。洛雪扬对别人的事不敢兴趣,只觉得吵,可他今天却懒得生气。他从外套口袋里找到钱夹,抽出一张递过去,说:“就在这里停吧。”他下了车。手机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