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文小说 - 耽美小说 - 长相辞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50

分卷阅读50

    过不了多少能恣意妄为的日子了,你便容我这最后一次使性吧。”

皇帝极近地看着他,“找他?”

“我用性命担保,他绝无称帝之心,从小到大,我未求过你大事,我求你,放他走,也放我走。”叶绍卿缓缓抬手,轻捏龙袍袖摆,极轻道,“容则,放我二人走吧。”

皇帝低头看叶绍卿苍白的手指。

他多久未曾唤过自己名字了?或者说,多久无人唤过自己这个名字了?

这是他们少时常有的拉扯,往往叶绍卿做这些时,他是来寻自己邀自己同行的。而这一次,头一次,叶绍卿这般做时,他说他要走了,他求自己放他走。

“你未必寻得到他。”皇帝干涩道。

“同心一人去,坐觉金陵空。”叶绍卿摇摇头,眼周泛红,“此处无留意。”

“我糊涂太久,欠他太多,便用半生寻觅来偿吧。”

叶绍卿清减许多,双颊微陷,只一双晶亮眼眸清明非常,官袍乌帽,长身玉立,成熟俊雅。那个跳脱忘形的叶临已然不在了,旁人总觉他依旧恣意轻狂,只是因他一颗心仍旧赤诚。

亮得灼人眼。

细看中,皇帝已将眼中翻涌情绪一并牢牢压了回去,他抬起手,只是轻拍叶绍卿小臂,低声道,“保重。”

叶绍卿看着皇帝嘴角分毫不差的笑意,也是勾了勾嘴角,俯身行礼,“保重。”

叶绍卿推开殿门,那夜风穿袖,才觉自己依然浑身是汗。

“叶大人。”徐朗从旁边上来,将拂尘往身侧一挥,“请大人随我去一处。”

叶绍卿狐疑地看他,见徐朗笃定点头,才跟了上去。

徐朗提着一盏暗弱宫灯,领叶绍卿一路往宫闱深处而去。

“那边不是长定殿……”叶绍卿心中疑虑良多,终于忍不住出声道。

徐朗朝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,带他直往那宫殿后头而去。

长定殿是皇子的寝殿。

如今便只有一个主人,皇后不久前诞下的皇长子。

“大人在此候上片刻。”徐朗正色道,“万万不可随意走动。”

这长定殿后门之处竟无守卫,也太荒谬了些,叶绍卿越发不解,强忍了要撒脾气的冲动,咬牙站定了。

真只是片刻,徐朗便回来了,身后却还跟了一个窈窕宫女。

待她走到明处,叶绍卿才认出来,阿柒。

但叶绍卿却没看他,而是牢牢盯着她怀中的物什。

那是一银红缎袄的襁褓。

叶绍卿脑中灵光一闪,全身发颤,竟是不敢往前走动分毫。

阿柒一步步走近,泪水已经落个不停,“公子,看看小公子吧。”

叶绍卿半天说不出话来,只是怔怔盯着那襁褓,嘴巴微张。

“叶大人!”徐朗哭笑不得,又感心酸,便在旁边拍了拍叶绍卿后背。

叶绍卿这才回过神来,凑上去,好半天才抬起手颤巍巍地揭开那袄子,一张rou乎乎的小脸蛋,闭着眼睛,那眼缝又细又长,好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。

“这……这是我……”叶绍卿说不出一句全整的话来,只是咧着嘴不停笑。

“同小皇子养在一个殿里,照料得还更细心些,可算是养活下来了。”阿柒细声解释,“小公子出来时当真是没呼吸了,先生好一番救,下刻魏纯便到了,差人将孩子带走了去。”

“奴婢也是回宫才知晓小公子还……”

叶绍卿此时也就听了个七成去,只是转头看向徐朗,“……他……许我……”

徐朗点头,“是陛下的意思。”

叶绍卿一怔,眼中登时水光盈盈,他抿紧唇,只是回身牢牢盯着孩子,再不言语。

皇帝将这孩子带走,便是还留了个最后的底。或是要挟宋景仪,或是要挟他叶绍卿,抑或是掌住所有皇室血脉。

然而最终,皇帝还是把孩子留给他了。

帝王无情,然终究还是有那么丁点儿,留给他叶绍卿了。

夜月楼台,秋香院宇。

徐朗眼看着那名动京城的叶二少,抛去了那些故作的腔调,抱着儿子一屁股坐在长定殿宫墙根底下,压着声音不管不顾地哭起来,仿佛是天底下最孤苦无依的人。

是懊悔,是欣喜,是痛楚,是怅惘。

叫那个跋扈乖张的叶绍卿哭得旁若无人。

云物凄凉拂曙流,汉家宫阙动高秋。

红琉璃,松影月,断肠咽寒声。

第二十一章央回

光和二年秋末,北境之战和,瑞亲王周容祈远嫁北蒙。

当初领兵的三位将军,只回来两位,宋景仪战死沙场,追封龙骧将军。叶铭修再升一品,风光与叶靖亭当年不相伯仲。世人都以为叶家此回将要声势登极,朝中盛传的下任宰相之选叶绍卿,却因旧疾复发,身子衰败,辞官静养。

一时间金陵城中流言纷纷,一说叶家树大招风皇帝有意打压,一说叶绍卿于北境身染恶疾时日无多,还有说叶二少胆大包天终于触了真龙逆鳞失宠被贬。

总之这诨名“金陵小霸王”的叶绍卿在城中露面是越来越少,叶铭修返西境后,叶府门前亦冷清至极,唯有门童扫叶,霜落石阶。

然而金陵总不乏高才名士,城中风流传说,旧人去,便总有新人来。皇帝开翊林阁广纳贤士,传闻翊林乃皇帝内阁,辅臣七席,权压宰相。原礼部侍郎罗仲清连升数级,入座翊林首辅,那之前,人人都道那必是叶绍卿的位置。

三月后,罗仲清迎娶灵昌公主,那红纸碎花洒了金陵满街,恍若春至。

至此,“芙蓉玉面”叶二少才仿佛真正被人们给淡忘了去。

腊月年光如激浪。

几日后便是大年三十,饶是这边境酷寒,也冻不住满城新岁喜气。

千奚乃与北蒙接壤之处的一座大城,从前属瑞亲王的封地。数月前北蒙与大启战了又和,直至今日,此地倒成了两国贸易往来繁盛之处,街上北蒙人与汉人混迹,景象倒是十分新鲜有趣。

昨夜雪已成冰,映着两道各式彩灯,剔透璀璨如踏幻境。街边的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,有晶皮馄饨厚实烧饼之类的小食,有梳子步摇胭脂之类女子饰物,还有兽皮彩毡等北蒙风味的东西。

一高挑男子身着靛青窄袖短袍,露出脚上过膝金纹长靴。他一头长发高束,自耳边起编成数股长辫,配金制镶珠发扣。左耳穿环,那耳环上雕刻的,是一呲牙狼头。他正站在摊位前眯眼挑选,两只手一手摆弄一只红漆缀宝石的拨浪鼓,一只手掂量一把还没他一掌长的小匕首。

“要我便选这只拨浪鼓。”一把清亮男声插进来,一根纤细手指点在那鼓侧面上,红底白肌,好看得紧。

阿史那附离一愣,转头看去,便见青年裹着厚重的羊绒斗篷,全身罩得严严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