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文小说 - 耽美小说 - 糖都给你吃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44

分卷阅读144

    之跟周末他们就约定了,找一天去周末家里聚会,算是给杜敬之开一个欢送会,也是地狱时间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狂欢。

杜敬之早早就出了门,就算放假了,也会自然醒,生物钟让人觉得绝望。

他在出门前洗了个头,随便用毛巾擦了擦,套上衣服就出来了,头发属于自然风干的。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,上面印了一块西瓜,颜色很小清新,配上一条浅色的破洞乞丐裤,白色的板鞋,整个人看起来特别清爽。

到了商场门口,就看到等待的周末了,穿着一件黑色印字母的半截袖,一条简单的牛仔裤,背了一个黑色的单肩背包。站在商场的玻璃旁,俊朗的样子沐浴在阳光下,有种泛着圣光的感觉。

“是先买东西,还是先吃东西?”杜敬之到了周末的身边,直接问,同时看了一眼时间,确定自己没迟到。

“你饿吗?”

“早上没吃饭。”

“那我们去吃自助餐吧。”

“好。”杜敬之直接答应了。

这个商场里有一家自助餐,在他们俩吃过的自助餐里,算是比较贵的。每个人99元,还要每个人交20元押金,不过有杜敬之在,这钱肯定不亏。

杜敬之的特点就是,可以在进去之后就开始吃,吃到规定时间结束再出来。周末也有耐心,跟杜敬之在一块就开心,所以吃自助餐的时候,都是他去给杜敬之拿东西,杜敬之负责一直吃到结束。

吃到中途,杜敬之突然站起身,躲到周末旁边,把腰带松了一格,然后重新坐下了,继续吃。

周末看着,忍不住笑出声来,温柔的提醒:“你别撑到,而且有些东西不能混吃。”

“披萨!烤rou!海鲜!三文鱼!小龙虾再来一套。”杜敬之说完,就继续吃了起来,周末只能认命地去拿。

吃完饭走出来,去超市逛的时候,杜敬之正好消食了。

关于聚会,他们的想法就是多买点零食,聊天的时候吃,买点饮料,买点啤酒。酒是给黄云帆准备的,毕竟这货曾经在上次聚会,一个人喝了八罐真的是一点没醉,说话都没含糊过,还真是个海量,在这点上,黄云帆难得没吹牛逼。

饭的话,人多不好做,不如就吃火锅,买了配菜、牛rou、羊rou、鱼丸等东西,再买点其他的,还有就是蘸料了,简单省事,还好吃。

两个人拎着这些东西,又买了不少新的碗筷跟水杯,就去了周末家里的别墅。

到了之后,收拾了买来的东西,又简单收拾了一下房间,到了3楼房间,两个人没洗漱就直接睡着了,晚饭都没吃。

杜敬之醒过来的时候,已经是凌晨4点钟了,他翻了一个身,发现自己毫无睡意,就起身上了趟厕所,然后走到柜子前,拿来水喝了一口。

“也递给我一下。”周末突然开口,还吓了杜敬之一跳,毕竟之前他都是蹑手蹑脚的。

“我吵醒你的?”

“算是吧,不过也算是睡够了。”周末说着,打开床头灯,橘黄色的灯光下,他的面部线条看起来更加柔和了。

杜敬之把水递给了周末,然后爬上床,坐在周末旁边。

似乎夜深人静的时候,更适合说心里话,杜敬之终于问了周末他一直想问的问题:“等我去画室之后,你这十几天的时间,准备做什么?”

“每天偷偷去看你。”

“不行。”

周末没想到杜敬之会拒绝,忍不住诧异地看向杜敬之。

杜敬之叹了一口气,回答:“我们画室到了高考冲刺班的时候,是不允许探望的,那样会让我们分神。而且,你如果来,我会走神,总会惦记着你什么时候来,你来了我的心思就飘了,不如就一直不来,我也能专心点。”

周末握着水瓶,微微地垂下眼睑,嘴唇微微嘟起,有点委屈地应了一声,然后问:“多久能见一次面?”

“听说是一个月放一天假,周六晚上放假,周一早上继续开始上课。”

“那你岂不是要跟家里聚一聚?”

“我妈之后也经常出差,如果她出差了,我就去找你。”

“所以一个月才能见到一次?还有可能见不到?”

“嗯,没错。”

周末又沉默了一会,似乎很不开心,却也点了点头:“你这学期的进步很大,我能看到你的努力,所以觉得你特别棒。”

“没有退路了,只能努力,不想以后后悔,就只能拼命了。”杜敬之有点感叹,不过模样倒是挺释然的。

周末不知道杜敬之感慨里的深意,只是继续说下去:“我也不会做你的绊脚石,你努力,我会高兴,所以你做的决定,我都同意。再说,我们可以经常通电话,又不是再也见不到了。”

“嗯,没错。”

周末转了个身,双手抱住杜敬之的身体,把下巴搭在杜敬之的肩膀上,开始老生常谈:“不要太晚睡觉,要注意身体,别太拼了,知道吗?”

“嗯。”

“要早起想我,吃饭的时候想我,睡觉前想我,上厕所扶着鸡鸡也要想我。”周末说完,立即又补了一句,“当然,我也会做到的。”

“好。”

“不要想太多,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,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就好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还有,小镜子,我爱你。”

杜敬之终于扭过头来,在周末的嘴唇上亲了一下,然后回答:“我也勉为其难的爱你一下。”

两个人相视一笑,然后周末直接脱掉了杜敬之的睡衣,然后把人扑倒了。

第二天上午9点钟,就有人来按门铃了,杜敬之正好在客厅里看笔记本电脑,立即迎出去开门,打开门看到来的人是程枢。

程枢看到杜敬之,本来想微笑,然后看到杜敬之一脖子的草莓印,嘴角一扯,说了一句:“要不要这么伤风败俗?”

“这得问你哥们。”杜敬之还挺坦然的,回答完就让程枢进门了。

“我刚认识他的时候,还当这小子禁|欲,现在看来啊,就一个斯文败类。”

“可不就是,我也是最近才认识到他这一面的。”杜敬之继续跟着数落周末。

“哟呵,家还挺大啊,比我家里户型大多了。”

“听说你家里是书香门第?”

“不算,不算,就是家教比较严。”程枢还挺谦虚的。

程枢从来都没表现出来过什么,而且为人低调,甘愿做绿叶,性格还挺和善的,其实家里的条件不错。不像周末,周末的父母是做生意的,多少还是有点世俗的感觉。

程枢的父母都是大学老师,还是本市的一本大学。爷爷辈的人,也都是老师,姥爷家那边,两位都是老中医,家里的氛围,就都是斯斯文文的,而且特别有修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