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文小说 - 耽美小说 - 擒获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70

分卷阅读70

    讲道:

“阿哥,没什么过唔去,放低啦!毕业了来港城找我,我们一同住,和细个时候一样。”

“好,我煮饭给你食。”

“煮饭?你是不是讲笑?你以前净是识煮咖啡,煮饭的手势比我都差,我唔敢食!”

郁飞还没讲大话,论自理能力,一向都是郁飞好点,至少他可以让自己食饱。但郁卿以前,是绝对不会进厨房的人。郁飞好难想象他做菜的样子。

“后几日你带阿烬来我宿舍试下。”

郁卿说话一贯的风格,或者说他们兄弟俩一贯的风格,他不反驳你,却让你无法反驳。

“好!弥补你今日不同我们一齐食饭。”

黎烬去买的是南锣鼓巷最有名的文宇奶酪,每日排队的人络绎不绝,到了下午就会售罄。等他返来,正好听到这段话,便在郁飞的身边坐下,问道:

“晚上唔一同食饭?”

郁飞望了眼黎烬,都算是不将自己做外人,数落了他几句之后,然后就继续同郁卿倾计。

咖啡厅里不合适吃外带来的酸奶,三人坐了一阵就继续在南锣鼓楼里行。看到红漆大门前排着的长队,黎烬指了指讲道:

“这里生意真是好,队伍比先前还长。”

“觉得好食吗?我刚来北京的时候,同本地的同学一齐来食过。”郁卿说这看了看郁飞,“你一定觉得麻麻哋(一般),你不钟意食酸。”

郁飞笑了笑表示郁卿估得没错,然后看了看黎烬没剩多少的酸奶说道:

“他钟意食cheese!是不是好难想象?”

有碗话碗,有碟话碟(有一说一,有二说二)。郁飞这句话,真是让黎烬有点唔好意思继续食落去。为什么我就不能食cheese?道上混的连cheese都唔可以食?

黎烬刚想说什么,却见郁卿朝自己看了一眼,微微一笑地说道:“还好。”

这“还好”是什么意思?表示赞同?这兄弟两个,真是......

“前面有家铺头的东西好特别,买返去做手信送给你的同僚不错。可以去看下。”

说着,郁卿先朝前面的一个小巷子里走了过去。南锣鼓巷里有些巷子很窄,窄到有的只够一个人走过。

这一条巷子就是。

郁飞刚准备跟着郁卿往前走,却被身后的黎烬一把拉住了。

就像在港城他们初见的那个夜晚,打火机的火光照亮了黎烬的眼眸,郁飞立即转身看去,只见黑暗中萦绕起一丝袅袅烟幕,在那抹燃起红色的火芯上挥之不去。如同夜麻麻中伺机捕食的动物,眼神中闪现出凶戾光芒。

他大概真的喜欢在巷子里捕猎,越窄越好?无法逃脱是吧!

极具占有性的吻掠夺过来的同时,黎烬的有力手掌早就做了预备一般扣住了郁飞的身体,让他无法逃离。

巷子虽小,但不远处也有三三两两的行人。最关键的是郁卿就在前面!

黎烬!你到底是不是痴线啊!

鼻尖的空气是凉的,耳畔响起的口音是陌生的,唇边的感觉却驾轻就熟地挑逗着身体的感官。

陌生与熟悉的碰撞,让身体变得更加敏感。净是一个吻,竟然有些意乱情迷。

“阿sir,我唔只钟意食Cheese,我更钟意食你!”

猫呢,可以逗,但不可惹他炸毛。

所以在郁飞真的生气之前,黎烬乖乖收手,先他一步走出巷口,同郁卿聊了起来。有郁卿在,猫仔会先把他的小爪子收起,至少现在不会挠人。

南锣鼓巷并不算大,逛了不多久也就到了头。

其实黎烬和郁飞都不是喜欢行街的人,但在一个充满不同文化的地方走走或许还算有点吸引力。如果在港城,行街除了买点必备品之外大概真的不会得闲像今天这样。

郁卿陪两人去了最有名的一些地方,但一看到人满为患的场景,大家都有默契地选择了远观即可。

按照郁飞的话来说,要看的人已经看到了。难得不用返工的日子,去哪里都是休假,无所谓要去景点。

郁卿在晚饭前就返学校。朝早还暖洋洋的太阳在中午左右就匿了起来,有些阴霾的天气让人觉得更加寒冷。

黎烬紧了紧衫,问道:

“食打甂炉(火锅)?”

“好。”

第32章第三十二章

都不知是谁发明了这样的吃法,慢慢煮,慢慢聊。人走茶凉,但锅里的水就不会变冻。这种食法真的是冬日的一种享受。

黎烬他们去的是一家老北京涮羊rou。店里用铜锅炭火来煮清汤,古色古香的地面,桌椅也都简约古朴,和港城大部分用电磁炉同不锈钢组成的打甂炉有着很大的差别。

热气腾腾的屋内,台上还有炉火。食了唔一阵,两个人除得只剩衬衫。黎烬干脆将衫袖都卷起,两颗精致的袖钉被顺手丢在了台上,摇摇晃晃。

郁飞笑了起来,随性的黎烬他钟意多点。衣冠楚楚的样,看来总觉得奇怪,都不如他在家穿休闲裤t恤来得合衬。

“你笑什么?”黎烬饮口啤酒,看着郁飞问道。

“笑你咯,黎生!”

黎烬钟意见他笑。就算是话自己,黎烬都是钟意。

夹了一些羊rou让入了锅里,黎烬说道:

“除了港城同英国,你还去过哪里?”

“唔多,平时休假我都是在屋企休息。以前上学那同我阿哥在假期去过欧洲几个地方,返港城后的话……就是北京。”

看着碗里被添了一些刚烫好的羊rou,郁飞反问道:

“你呢?”

这次轮到黎烬笑了,他拿出了支烟点上,食了一口,眯着眼说道:

“成立了凯霆之后去的地方多点。以前最远的就是瑞忻在美国读书那阵去看他。其他也就是在港城周围,多数是为了跑路。”

“跑路?跑去哪儿?”

“好多了,内地都去过。不过我待得最久的是垦丁。现在想来都几有意思。”

黎烬或许都不知,郁飞其实是一个极其没好奇心的人。又或者讲他的好奇心都用在了查案上,对于其他的事,可能就算在他对门住上十年,或者成日同他共事,都不会引起他一点点的好奇。因为,他当真一点都不想知。

可现在,郁飞却问道:“讲来听下?”

“那里一条主路贯穿了所有的景点。大多数时候开着机车上路都唔使拐弯,路上也没好多车。

大海就在旁边,想游水就可以随时落水。至多有的地方沙子硬点,有的地方沙子软点,但海水都是一样靓。

我最钟意在傍晚的时候开着机车随便走,唔用理要去哪里。笔直的一条路,就这样随便开,可以从天光开到天黑。”

黎烬食着烟,十几年前的事情历历在目,慢慢地讲给郁飞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