肉文小说 - 言情小说 - 拯救美强惨反派(快穿)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214

分卷阅读214

    汉界”。

陶然很喜欢闻煜,当然,这和男女之情无关,更像是一种母性情怀,就像是人们对于可爱的小动物的那种怜爱。

第二天。

雨过天晴。

闻煜背着陶然让下人给他缝的小书包,快快乐乐地去上书房上学了,一直到傍晚才回来。

陶然就守在王府门口,一见到他回来,连忙帮他接过小书包,给他擦了擦脸上的汗,递给他一碗切好的小西瓜,“今天学习累不累?”

陈清检查他的作业,李荣海说:“上面写的作业是,把书里的故事讲一遍。”

就算是上书房的老夫子,也不舍得为难只有三岁孩童智商的战王,给他布置的作业相当简单。

闻煜有点怕陈清,不自然地咽了一口唾沫,期期艾艾地问:“我晚上给王妃讲睡前故事行不行?”

“好。”只要他有心学好,陈清也不会一味的拔苗助长。

晚上,陶然和闻煜并排躺在床上。

先生布置的是里面的故事,闻煜讲的磕磕绊绊,即便老夫子特意布置了相对来说简单的作业,可那里面的词汇太过佶屈聱牙,根本不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子能理解的。

陶然:“反正都是讲故事,要不你就给我讲老和尚和小和尚的故事吧?”

闻煜的眼睛亮了一亮:“可以吗!”

陶然:“今天先讲这个,明天再讲那个嘛。”

闻煜的口齿一下子变得特别流畅,不再是先前那样结结巴巴的,“从前有座山,山上有个庙……”

他很快就讲完了故事,扑进陶然怀里撒娇,“王妃最好了!最喜欢你了,比喜欢母妃还要更多!”

“我看你这个小机灵鬼呀,是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,你要是见了飞将军,是不是又说喜欢母妃比喜欢王妃多?”

“才没有咧,我给她说的明明是,喜欢母妃和喜欢王妃一样多~”

但是上书房的生活,也不是时时都这么轻松的。

几天后,从上书房回战王府的闻煜,模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,衣服被撕烂了,头发也乱糟糟的,脸上有好多血道子,书本更是成了碎纸。

陶然:“谁欺负你?我给你找回场子!”

闻煜拉住她:“王妃不用去,我们是打架斗殴,他们被打的都比我还惨呢,我可没输。”

李荣海说:“是的,和王爷打架的那几个皇子皇孙伤得太重,现在还在太医院里躺着呢。”

闻煜:“我想问你们问题,请你们认真回答我。第一,同窗都说,我个子比他们高好几倍,却和他们一起上学,因为我是个傻子。第二,先帝、先皇的叫法,说明我父皇已经死了,他躺进皇陵里了。我真的是个傻子吗?父皇真的死了吗?什么是傻子?什么是死了?”

第129章傻王爷

如果是往常,闻煜提的问题太过尖锐,陶然就会避开,想办法转移他的注意力,换成别的话题。

可是今天,他非常坚定地想要知道答案,不许陶然回避。

什么是傻了?

什么是死了?

最终,陶然选择实话实话:“我回答不了,这两个问题太难了,就像是你背不出来兵书那样。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,不是神明,无法找到所有问题的答案。”

闻煜自己探寻答案,“傻了,就是说我很笨吗?”

“你不笨,只是你认识世界方式和思考问题的角度,和大多数人不一样。

“死了,就是永远见不到了吗?我再也见不到父皇了,所以上次我们去宫里,父皇不肯见我。”

“是的,再也见不到了。死亡是一个人和这个世界告别的方式,是永别。我们每个人都会死的,就像是我们去温老太君家里做客那样,客人总会离开的,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,就像是人世间的客人,等走完这趟旅程,就该和世界告别了。”

陶然最初对于死亡的理解,来自于一篇语文课文——,那时她才读小学。

然后她的奶奶去世了,在她还没有想明白死亡是什么的时候,死亡就带走了她最亲近的人。

那段时间她一直无法接受这个事实,她坐在奶奶的灵堂里,看着躺在棺材里的奶奶发呆,总觉得下一个瞬间,奶奶就会睁开眼对她笑笑,问她为什么还不去上学。

哪怕是到了今天,陶然用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的思维,去理解什么是死亡,仍旧让她感到恐惧。

死亡是消散,是湮灭,是失去一切意义。

当一个人死了,就什么也没了,从此以后,宇宙照常运转,可是你将失去一切感知,再也无法思考。

总之,对于一个孩子来说,这是一个太过沉重的话题。

陶然心疼地抱住了闻煜:“别想了。”

闻煜细密又纤长的眼睫毛上,沾染着晶莹的泪珠,“我想去皇陵看一看父皇。”

北靖的皇陵位置选的很好,这里山高水阔,是一片适合长眠的风水宝地。

李荣海在这里守了十多年的皇陵,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十分熟暴不仁的暴君。

一时又梦到,他所生活的世界只是一本书,他只是书里的大反派。他存在的所有意义,就是给男女主精彩的人生添加一点小小的波折。

闻煜从噩梦中惊醒,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,就像是一条缺了水的鱼。

陶然被他吵醒了,刚好一道闪电劈下,照亮了整间屋子,她看到了闻煜那张俊颜上的惊惧,他出了一身虚汗,整个人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。

陶然抱住了他,声音轻柔的仿佛天边的一片云朵:“小煜儿,怎么了?做噩梦了吗?还是打雷闪电吓到你了?”

这明明是闻煜再熟悉不过的房间,是皇兄赐给他战王府邸以后,他一直居住的大正房。

但是屋子里的摆设十分陌生,那花纹繁复、用料昂贵、几乎占据了大半个房间的梳妆台,还有仰头看去淡粉色的床幔。

最陌生的是抱着他的这个女人。

她的身体很软,如果不是她就这样紧紧地抱着他,闻煜几乎不敢相信,世界上会有人的肌肤能软成这样。

她的身上有一股幽香,不像是世间任何一种熏香,也不是脂粉的香气,像是独属于她的女儿香。

她的手轻轻地抚过他的后背,一下又一下,安慰着他:“煜儿,不怕、不怕。”

闻煜的心奇异地平静了下来。

她其实并不陌生。

在闻煜的脑海里,充斥着许多杂乱的记忆,那是他变成傻子以后的记忆。

他和眼前的女子拜堂成亲,一袭凤冠霞帔的她比天边的晚霞更加绚烂绝美。

她在厨房为他做糕点,偏过头对他轻笑,斜斜地插着一根步摇,乌黑的发,雪白的脸。

她抱着被子歪在床边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