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[八零] 第93节
林秀在专柜买了五六百块钱的东西,这可是超级大客户啊。 售货员对林秀的态度,别提多殷勤了:“同志,如果你有外汇卷吗?如果有外汇卷,可以少花点钱。” “有……”林秀把蔡志鹏给的外汇卷拿了出来。 售货员看见林秀竟然拿了一张100元面额的外汇卷时,又震惊了一下。 因为外汇卷是这个时代的特殊凭证,面值大部分都是一角、五角、一元、五元、十元的。 而林秀手上的一百元面额,是去年才出的,除了一百元,还有五十元的金额。 但是像五十和一百元这种大面值的外汇卷,市面上很少见。 因为普通人的一个月也就四五十,一张外汇卷如果当作工资发给你,你还得找补钱给单位才成。 所以这个时代的外汇卷,都是在机关单位流通。 所以林秀拿出大面值的外汇卷时,售货员看她的眼神都带着尊敬,以为林秀是哪个机关单位的女领导。 连说话都用上了您字,还给林秀送了很多小礼物。 林秀装好的化妆品,离开香奶奶柜台的时候,还对上了李彦铭那尖锐挑剔的眼神。 【抢了我乖侄女的东西,还这么嚣张?】 听见李彦铭这句心里话的时候,林秀高傲的抬起下巴:“我们走。” 她像个胜利的女王一样,带着成煜东、蔡志鹏还有娇娇、成景,朝商场其他柜台走了过去。 化妆品买了,还没给家里人买东西呢。 林秀手里有钱,底气足,那是想买啥都能买啥的。 李彦铭眼神阴鸷的看着,林秀被人拥簇着,众星拱月的走开了。 这才收回阴沉的视线,看着因为卖了一个大单,兴奋的嘴角都合不拢的售货员。 售货员被李彦铭阴沉尖锐的目光吓到,浑身僵直的站在那里。 以为李彦铭要打她的时候,李彦铭忽然说:“一样的给我来两套,不,给我来三套……” 乖侄女儿,不能被死对头的老婆比过去。 她买两套,他就要给乖侄女买三套,要从数量上压过死对头去! 还没走远的林秀,听见李彦铭这句争强好胜的心里话时,眉梢一挑。 呵,男人这奇怪的胜负欲真是太可笑了。 她眼尾上扬,看向身边的成煜东。 成煜东心口一跳,不是害怕,而是心动。 因为他真的受不了林秀这种仰起头,眼神清澈而带笑的模样。 好像林秀眼里心里,都只有他一个人,他能不心动吗? “咋……了?”成煜东还结巴了一下。 林秀弯了弯唇,说:“下次遇见死对头,咱们别理他。他胜负心太重了……” 说的好像,一开始和李彦铭抢东西的自己,没有胜负心似的? 成煜东在林秀认真的眼神下,点了点头:“嗯,听你的。” 心里却在想,不能不抢,尤其在媳妇儿的事情上,是男人就要抢! 听见成煜东这阳奉阴违的心舊獨里话,林秀都没忍住伸手拧了一下男人结实劲瘦的腰身。 “嘶~” 成煜东倒吸了一口气,就伸手握住了林秀柔软的手,不让她再拧了。 倒不是痛,而是痒。 躲在暗处的林冬芹,就这么眼睁睁对她爱答不理的成煜东,好脾气且耐心的哄着林秀走远了。 她目光嫉妒的盯着被宠爱的无法无天的林秀,死死攥紧拳头的时候,指甲都被她弄断了。 指尖的刺痛,让林冬芹回神。 她把眼神落在拿着买好化妆品,正心满意足的朝外走的李彦铭,然后追了上去:“同志,你等等……” 李彦铭脚步一顿,下意识回头。 男人剪了个八十年代常见的寸头,短发森森。 五官却过分的精致俊美,再加上身上穿着的黑色真丝衬衫,看着修长清隽。那双眼睛却过分凉薄,看人的时候有种惊心动魄的冷寂。 林冬芹被他盯的浑身寒浸浸的,嘴角却下意识弯起来,对李彦铭露出一个笑容。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嘛,她感觉自己能拉拢这个男人来对付林秀。 这样想着,林冬芹脸上的笑容更灿烂明媚了。 李彦铭眼神却比刚才更冷,因为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不认识的女人,在学林秀。 因为林秀笑起来的时候,就是嘴角弯弯,眼睛像一弯月牙,里头全是亮晶晶有璀璨的光。 可惜林冬芹学的不像,看起来倒是眉清目秀的。 可只要和林秀一对比,就像个残次品一样,丑的人眼睛疼。 李彦铭转身就走,他没兴趣搭理这个女人。 林冬芹笑容僵在脸上,她不敢相信的看着转头就走的李彦铭,真的没想到自己的招牌笑容竟然不管用了? 她可是年代文里的命定女主,自带光环。 无论是不是她写的主线或者支线配角,但凡看见她的人,都应该像隋光礼那样,对她生出天然的好感才对。 这个男人为啥对她没好感? 林冬芹疑惑的追上去,想搞清楚李彦铭的身份。 可李彦铭身高腿长,眨眼就走远了。 “同志,你等等……我有重要的事情和你说……”林冬芹追上去,却不小心撞在了一个人身上。 她‘噗通’,摔在地上的时候,被她撞到的那个人,还抬手朝她扇过来:“他妈的没长眼睛啊……” “啊……” 林冬芹下意识尖叫着捂着头,这声音太刺耳,把在附近买童装的林秀都给吸引了。 她探头一看,看见林冬芹那边的情况时,脑子里忽然响起一段久违的原著剧情的对白。 【孙有福要扇在女人脸上的巴掌,忽然僵住了。因为他看见了女人那苍白柔弱的小脸,那惊慌失措的眼睛,像是受伤的小白兔,瞬间让他心软了……】 听见这段对白的林秀,嫌弃的皱起眉头。 孙有福,原著里那个为了得到林冬芹,而做尽丧天害理,丧心病狂恶事的孙有福,就这么对林冬芹一见钟情了? 林秀盯着那边的时候,成煜东也皱眉盯着孙有福和林冬芹。 这时候对林冬芹一见钟情的孙有福,一把推开怀里的女人。 然后林秀就看见这个年代文恶霸,脸上露出一抹温柔怜惜的笑,半蹲在被吓到的林冬芹面前说:“同志,对不起,你没事儿吧?” 因为要装和善,恶霸孙有福还掐着自己的嗓子。 可惜平时凶神恶煞惯了,这温柔起来的时候,嗓子就像卡了口痰一样,听着怪难受的。 林冬芹眨眨眼睛,这熟悉的剧情,熟悉的台词,这男人是孙有福? 虽然小说是自己写的,可那些都是文字,所以穿越进书里的林冬芹,根本不认识书里的其他配角。 她目光闪烁的看着,半蹲在自己面前的孙有福。 快把眼睛给遮住的长头发,脸色惨白,看着像是要精尽人亡了一样,倒是符合她对孙有福的描写。 林冬芹有些嫌弃,因为当初是想写个浪荡子,可谁知道孙有福真人看起来很猥琐。 但她脸上还是下意识弯出一个笑容:“我没事。” 她惯会装温柔和斯文,不知道她底细的人,确实很容易被她欺骗到。 这不孙有福那张比鬼还白的脸上,就露出一个更和善的笑:“没事就好,来,我扶你起来。” 孙有福手碰到林冬芹的时候,林冬芹还红了红脸:“谢谢,不用了……” 林冬芹飞快避开孙有福,自己从地上站了起来。 可却不小心踩到自己的连衣裙摆,整个人反而往孙有福怀里摔了过去。 孙有福一把抱住林冬芹,然后又被林冬芹给推开了。 孙有福还想抱人,却被林冬芹给躲开了。 虽然东城经济发展的飞快,可能比较开放一点。 但林冬芹知道,表现出自尊自爱的女人,更能引起浪荡子的兴趣。 听见林冬芹心里话的林秀,饶有兴致的挑着眉梢。 别说,看着林冬芹使出全身的本领,去勾引一个混混流氓,还是挺有趣的。 给她枯燥的生活,增加了不少乐趣! 可惜好戏开场没多久,就散场了。 因为林冬芹这个年代文女主,一直在走剧情,吸引了孙有福的注意力以后,就低着头跑出了商场。 可偏偏在商场门口的时候,她还回头,眼神羞涩的看了眼孙有福。 孙有福那个心啊,顿时小鹿乱撞,砰砰砰的跳个不停。 神色痴迷的想去追林冬芹,却被身边的女人给拽住了:“孙有福,你搞咩?看见一个女人就走不动路了?” 这个女人是孙有福现在的女朋友,穿着时髦的短裙和黑色玻璃袜,嘴巴涂的红艳艳,一看就是混街子的。 “有了老娘,还敢盯着别人看,我戳瞎你的眼睛。”女人也不管这里是高档商场,破口大骂道。 因为孙有福和女朋友吵架,周围的人都探头出来看热闹。 很快就围上了里三层外三层,孙有福觉得没面子,甩了女朋友一巴掌,骂骂咧咧的推开人群,往商场外跑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