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[八零] 第123节
说到这里,八爷也不得不感叹,这小子眼光真好,运气也好,总能让他淘到真家伙。 “有古董那又咋样?你要是刚才不拦我,我能把车上的东西全给你抢过来……哎哟……”根子的头,忽然被石头砸中。 痛的他捂头:“谁,谁敢拿石头砸你根爷?” 砰—— 他的头又被砸了一下,愤怒的不行时,就见从夜色里走出来一个年轻女同志。 路灯的光从她背后亮起来,身后还跟了个同样穿着黑色中山装的年轻男人。 可根子直接忽略了年轻男人,眼睛里只有林秀。 这也太漂亮了! 红唇大波浪,身材高挑,白皙精致,简直比京城那些生下来就活在优越家庭里的千金大小姐,都还要漂亮。 “你姑奶奶砸你。”林秀手里还抛着一颗石子:“你敢欺负我儿子,我就砸你。” 她看成景这么晚了都还回来,就和成煜东出来接成景,谁知道看到了这一老一少竟然欺负她儿子。 她刚才就想冲出来,是成煜东拦住她不让。 成煜东说男娃要成长为顶天立地的汉子,那就要经过磨练和挫折,如果有事他们就冲出来,那咋培养成景的应变能力? 谁知道,却看见了成景霸气全开的模舊獨样。 当妈的肯定高兴自家儿子,是个不怕事儿,还有办法震慑住坏人的气场。 可儿子被欺负了,她这个当妈,肯定要帮儿子找回场子啊。 听根爷骂成景,护短又小气的林秀还能忍得住? 那砸过去的两个石子儿,是给根子的一点点教训。 这臭小子还要再骂她儿子,她非要让这个仗着自己年纪大,就欺负小孩儿的臭小子,好好知道,啥叫打了小了,来了老的! “你儿子?”根子愣住,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同志,竟然有个五岁大的儿子? 结婚这么早?根子心里还有点遗憾。 在东城夜市上见过林秀和成煜东的八爷,倒是认出了两人,脸上的笑容还是那么亲切和气。 “林秀同志,好久不见。”八爷笑着走上去,和林秀说:“我今晚冒昧来找成景小同志,就是为了和他谈生意。” 林秀瞥眼看着他:“只有社会坏分子才会晚上拦路,强迫别人和你谈生意。” 看他这弥勒佛一样的和气样子,也没给他好脸色,而是特别生气说:“我儿子要是被你唬住了,你今天晚上就变成抢劫了吧?” 八爷表情崩不住了,这母子俩,嘴都挺利索,说话也太直接了。 最恐怖的是连他想啥都知道。 八爷有种自己的心思,在林秀面前藏不住的错觉。 可这只是一个弱不惊风的年轻女同志啊,八爷纳闷。 又看了眼站在林秀身边,不声不吭,可全身的气势虽然收敛着,依旧偏偏不容人忽视的成煜东。 有的人就是这样,一言不发,也会给人不好惹的感觉。 成煜东就是这种人,有林秀在的时候,他甘愿退后一步,给他家秀儿当陪衬,却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他媳妇儿的。 这两夫妻,都是硬茬。 八爷心想。 “林秀同志真会说笑,我是真的要和成景小同志谈生意。”八爷心里忌惮,嘴上却笑着说:“我也喜欢收藏古玩,看成景小友是个有天分的人,想和他交朋友。顺便想问问成景小友,有没有兴趣把他收藏的一些古玩,割爱给我?” 一开始是臭小子,后来是成景小同志,现在成了成景小友。 这个老头子,狡猾的很。 林秀冷笑,反问:“又是五块钱买一个碗?” 八爷都被哽住了,多漂亮一个女同志啊,咋偏偏长了一张嘴? 可偏偏他没法反驳,因为花五块钱一个碗,的确是他曾经干出来骗成景的事儿。 “你想和我儿子做生意,我不反对。”林秀又说:“因为我儿子让你明天去招待所找他,我不会干涉我儿子的想法。” “但是你想使坏,那我……”她手里的石子砸在根子头上,痛的根子哎哟一声:“干啥砸我?” “教训你。”林秀说:“顺便让你亲爷爷知道,谁欺负我儿子,我就打他孙子!” 根子:“…………” 这个漂亮的女同志简直有毒。 可是一看冷沉着一张脸,站在林秀身边的成煜东,根子也不敢还手,只能捂着脑袋不说话。 八爷知道林秀这是在威胁他,于是笑着说:“林秀同志你放心,今夜以后,我肯定不会欺负成景小友。” “那就最好!”林秀撂下这句话,就带着成煜东走了。 却还在用读心术,去读八爷的心思。 八爷没啥心里话,倒是那个根子心思特别活跃。 【我八爷不欺负小孩儿,但是会骗小孩儿啊。】 根子心想:【八爷说了古玩这事儿,谁被骗,谁就该着!】 第67章 巨额赔偿 伴随着根子的心里话, 在林秀脑子里响起的,还有八爷那阴损的心里话:【听说虎符在他们手上,明天得想个办法,把虎符拿到手!】 林秀挑眉, 原来这个八爷是为了虎符来的。 不过虎符放在清溪镇的家里了, 八爷是无论咋样都拿不到虎符了。 林秀和成煜东打着手电筒,走回招待所的时候。 成景正端着碗, 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吃饭。而娇娇就坐在走廊里, 拿着围棋书, 自己和自己下棋玩儿。 林秀看见了, 就问:“咋不进屋坐着吃?” “我倒是想进屋, 可也要进得去啊!”成景抱怨:“我一回来,就发现屋子都堆满了东西, 我根本进不去。” 成景偏头, 看着屋里堆成山的东西, 还挺无奈的:“这个舅老爷给你买东西就算了,为啥连小女娃穿的凉鞋和裙子,都要给你买?” “你根本穿不了啊。”成景不理解。 娇娇就开口说:“因为舅老爷说,mama小时候他不在身边。现在有钱了, 就要给mama把以前的礼物都给补上。” 林秀弯眼一笑, 眼里都是满足:“要么说这是我亲舅舅呢?对我就是好。” 被人捧在手心里疼爱的感觉, 那是真的很幸福。 “可这也太费钱了。”林秀看着堆满了屋子的东西。 就算她这个人喜欢买东西,花钱,可也从来没像舅舅李彦铭这样, 一口气买了一屋子的东西啊! 舅舅比自己还会花钱, 这是林秀从来没想到的。 “这些东西, 咱们拿回去, 都能开个百货商店了。”林秀看着满屋子的东西开口,鞋子、衣服、小零食,头绳、发夹,洋娃娃……那是因应有尽有。 其中最显眼的就是李彦铭在商店里,买来的香奶奶化妆品。 一看到这,林秀就想起在商场和李彦铭抢着买化妆品的画面。可谁能想到,抢来抢去,最后的化妆品都是给她准备的? 舅舅还一口气买了三套贵妇化妆品? 成煜东眼神也冷冷的盯着这三套化妆品,他给媳妇儿买两套,这位舅老爷就给他媳妇儿买三套,这是诚心要把他踩在脚底下啊。 成煜东感觉自己已经不是林秀心里最在意的人了,看着林秀一脸幸福的样子,感觉浑身都被酸水给浸泡住了。 林秀听见了成煜东拈酸吃醋的心里话,可她这会儿被舅舅宠爱的太幸福了,抽不出空去哄成煜东。 拿起贵妇化妆品看了看,然后眼睛被一个亮堂堂的东西给晃了一下。 林秀拿起来,惊讶的发现,这竟然是一条钻石项? “我的妈呀,我舅舅也太有钱了吧?”林秀震惊的看着手里的钻石项链,鸽子蛋大小的钻,在灯光下闪闪发亮,让林秀看的都回不过神。 能在八十年代,买一条钻石项链,是啥水平? 别说是林秀,就算是成景这个重生者,都一样给震惊了。 李彦铭洗了澡过来,就看见林秀爱不释手的拿着钻石项链。年轻漂亮的女人,眉眼弯弯的看着手里的钻石项链,可她不知道,那双眼睛却比钻石更耀眼。 李彦铭嘴角扬了扬,那双冷漠疲倦的双眼里,也浮现了笑意。 “喜欢钻石?”李彦铭问。 “当然喜欢。”林秀笑着点头:“舅舅,你咋连钻石项链都有?这也太夸张了吧?” 的确是夸张。 因为1980年的国内,就算是京城那边的有钱人,也没几个人能拥有一条钻石项链。 “这是别人给我的报酬。”李彦铭淡道。 去年年底的时候,他在东城码头随手救了个从港都来的豪门千金。对方身上没带钱,李彦铭就让她把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当酬金给他。 当时李彦铭也没别的想法,就是觉得改革开放,能回去见乖侄女了,得给乖侄女带点最好的礼物回家。 这钻石项链对港都那些豪门千金小姐来说,就是普普通通的首饰。 可对八十年代的内地女人来说,可能有的人一辈子都没听说过,这世上还有一种东西叫钻石。因为这时候,国内都是劳动妇女,都讲究的是利落干脆和朴素节俭,很少有人会在身上佩戴首饰的。 当时那个豪门千金还不同意,说这是她爹地送的生日礼物,不肯给。 李彦铭直接把人丢在码头,让她自生自灭。 因为码头发生了很严重的爆炸,那个豪门千金又和家人保镖分散了。 第一次来内地的豪门千金,人生地不熟的特别怕死。就只能把钻石项链取下来,递给李彦铭,希望李彦铭能保护她的安全。 当然这些事情,李彦铭没说。 对他而言,这就是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而已,不值得挂念在心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