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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弈皱起眉。他记得,冯铃在电话里就告诉过他,在这个凶案现场,没有找到死者的十根断指。“真有意思……”柳弈琢磨着,说道:“没有带走男性的特殊器官,却带走了十根手指,这是什么意思呢?”毕竟就犯罪心理学的常识来看,在古今中外各种异常杀人的案子里面,凶手破坏尸体的第二性征并不少见,这多半意味着凶手选择杀人的对象,以及在行凶及毁坏尸体的过程中,包含了满足自身的变态欲望的情绪在里面。比如举世闻名的雾都杀手开膛手杰克,就曾经多次在犯案过程中割毁女受害人的双乳;而澳大利亚的一对关禁、暴凌并杀害多名女性的兄弟,也在遗弃受害人的遗体之前,将她们的下半身糟蹋损毁得一片狼藉。所以,在一般的犯罪心理学认知中,受害人的生理外在特征的象征意义,要远比“手指”这种无甚特别的“零件”要重要得多。既然这屋子里的凶杀现场,看起来完全符合性暴力罪案的特征,那么何以凶手在割掉了受害人的特殊器官之后,选择带走的,却是死者的十根手指呢?“这人死了多长时间了?”柳弈想了想,回头看向冯铃。“尸斑进入固定期。”冯铃蹲下来,用手指在死者光着的大腿下方一块尸斑上按了按,“指压不褪色。”所谓的尸斑固定期,是指尸斑固定,用手指或者钳子压迫尸斑时不能褪色,翻动尸体的位置,在新的低下部位不能出现尸斑,原来的尸斑部位也不致褪色。一般尸体进入这个时期,快的时候,大约只要八到十个小时,而通常情况下,则需要十二个小时左右。然后,她又指了指尸体头部附近的地板,那儿还有两颗没来得及收拾起来的残破眼球,“角膜浑浊,但瞳孔仍然可以勉强分辨。”冯铃顿了顿,继续说道:“而且尸体出现了全身尸僵。还有,我刚到的时候就测过尸温,肛温大概是24℃左右,距离现在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吧……所以我琢磨着,这人大约应该死了十三到十五个小时左右。”“唔,那就是说,命案是在昨天晚上发生的了?”柳弈低头看着表,往后倒推了一下时间,“晚上八、九点钟的时候,应该还蛮热闹的吧?”他说着,抬头朝四周打量了一番,“我看这老房子的隔音效果也应该不怎么样吧?附近就没哪个邻居听到这屋里的动静吗?”“关于这点……”戚山雨脸上露出了十分一言难尽的表情,“这位死者的……工种,比较特殊,在邻居里面风评很不怎么样,所以平常他家就算传出什么动静,都很少有人会来搭理他的。”“哦?”柳弈露出了一点儿感兴趣的表情,“死者的身份已经调查清楚了?确定就是这屋的屋主?”“关于这点,还不能完全肯定,毕竟脸已经毁成这样,根本无法辨认了。”他遗憾地看了看死者那张血rou模糊、眼窝塌陷、牙齿外露的狰狞面相,继续说道:“不过,从现在掌握的各方面证据来看,是他本人的可能性应该很高。”说着,戚山雨打开手机,从相册里点出一张照片,隔空递到柳弈面前。柳弈定睛一看,发现里面是一张正面免冠大头照,但是,和一般的证件照不同,这张照片里的年轻男人,表情显得十分俏皮。他的发色和地上的尸体一样,是浅棕色的,他侧脸斜四十五度入镜,经过液化磨皮而尤显细皮嫩rou的脸蛋上,一只眼睛半眯着,嘴角邪魅狂拽地朝一侧翘起,似乎正对着镜头抛媚眼,右手还举到脸边,拇指和食指交叉比了个心。而在照片下方,还有一行鎏金花体字,上书“Franco”,大约是个艺名一类的玩意儿。“所以,这位的职业,到底是什么?”柳弈心里其实已经浮现了一个猜测,不过还是等戚山雨跟他解释。“照片里的这位,本名叫做黄子祥,今年22岁,父母双亡,这处房产,就是他父母留给他的遗产。”戚山雨回答:“至于他本人,两年前大专肄业之后,就一直在两公里外的酒吧街里的一家夜总会工作,在店里的艺名叫Franco。他名义上是个咨客,不过实际上应该做着陪酒和应召的工作。”“所以,他其实就是个牛郎,对吧?”柳弈直接说出了那个词。戚山雨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,“根据他们店里其他同事的说法,黄子祥平日的‘服务’对象以有钱有闲的阔太太为主,如果看对了眼,也会接一些同性生意。”他略一停顿,然后补充道:“我们问过他的邻居,隔壁好几户人家都反映说,大约也能猜到他的‘工作’性质,也常常会撞见他把相好的男人女人往自己家里带,有些时候他家还会闹腾到半夜,相当扰民,所以邻里之间对他的风评都很不好,平日里也几乎不会跟他打交道。”柳弈双手交叠,右手食指在左手手背上有节奏地轻轻叩着,“原来如此,因为邻居都知道他会带金主回家过夜,所以无论他家闹成什么样,邻居们都不会多管闲事,是这个意思吗?”“也不是。”戚山雨却摇了摇头,“我们仔细地盘问过与他相邻的两户人家,他们都反映说,以前虽然不时能听到他们家里传来一些不和谐的动静,有时候声音还特别大没错……但是,两家人仔细回忆过以后,都说,昨天晚上,他们并没有听到这屋里传出什么声音。”“这样可就有点儿有趣了。”柳弈看向旁边的冯铃,指了指死者脖子上那条艳橘色的领带,“这人的死因,确定是勒亡吗?”冯铃回答得十分干脆,“暂时没有发现其他致死性伤痕,而且从颈部皮肤和双眼结合膜的出血点来看,应该确实是死于机械性窒息的。”“那么,他的十指被削去,有没有可能是他在遭到勒颈的过程中,为了反抗而抓挠了凶手,而凶手又恰好是个有点儿反侦察知识的人,为了不在死者的指甲里留下自己的皮屑和血液证据,干脆直接砍断然后带走了他的十根手指。”“嗯,确实有这个可能。”冯铃表示同意,“我做过快速预试验了,死者虽然曾经遭到过侵犯,但是直肠里并没有留下精水,不知是凶手是并没有登顶,还是把用过的套子也一并带走了。”“我刚才,还觉得这应该是一桩模仿案呢……”柳弈的目光在死者的身上一寸一寸地扫下去,将每一条狰狞的伤口都一一仔细看过。“不过,现在看起来,或许,真的可能只是一个巧合?”“模仿案?”戚山雨听出了柳弈话里的